2018年湖北武汉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0名检察辅助人员公告(2)
五、资格复审
笔试后一周内,考生可登陆武汉掌上人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参加复审,查询到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至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soho城3栋5楼)进行审核: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请各位应聘人员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的最新公告,并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报考者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若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完全一致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综合成绩预计在面试后一周内发布,考生可登陆武汉掌上人才查询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与考核。
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取综合成绩最高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核工作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聘人员需提交个人征信记录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体检或考核、本人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排序顺次递补拟聘人员,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入职手续,聘用的人员采用派遣制用工的方式,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获聘人员工资标准为6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公告,以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
3、咨询电话:027-82847276(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