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嘉陵江英才工程”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四川南充市嘉陵区“嘉陵江英才工程”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面试定于2018年7月26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南充市嘉陵区外事台侨办公室等6个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有执业资格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时间亦为2018年7月31日前。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范围)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四、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招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可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嘉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报名表,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295380941@qq.com,601447857@qq.com。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报《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2)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附在报名表上)。
(3)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
(4)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提交符合学历、学位全部条件的学历学位证明(附件5)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暂时代替相关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本次公招不收取面试考试费。
(三)开考比例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四)领取面试准考证
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资料的原件于2018年7月25日在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