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环保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人数2倍时,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时间:7月2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言语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能力)。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录取。
五、考察体检
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经批准后,可按成绩由高分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
对考察体检合格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环保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经培训合格人员,安排到用工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属临时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期满后根据实际需要考虑是否续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由县环保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不低于2800元(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此数额仅供参考)。实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五险。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6-562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