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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南丰县暑期县城小学选调教师公告(65人)

2018-07-30 10:07  |  南丰县人民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根据县城小学教师需求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从农村小学教师中择优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小学任教。为使选调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丰县县城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社、教体、监委、财政、编办、法制办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二、选调条件

  1.选调对象。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在本县农村小学任教满三年(2015年9月及以前任教),其中政策性安置人员须按服务期要求执行(如特岗教师转编后须满三年,“三定向”教师工作须满五年,支教教师安置后工作须满二年等)。

  2.学历与资格。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工作表现。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

  4.学科条件。选调人员申报的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中的学科一致。

  5.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符合选调条件。

  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问题且正在调查之中者。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限之内或被纪监委部门立案、调查者。

  ③近五年内(2013年9月1日至今)有停薪留职或擅自离岗行为者。

  ④通过“三定向”培养、公开招聘进入教师队伍的农村幼儿教师。

  ⑤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它情形的。

  6.获得全国教育系统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被评为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由县、市、省教育部门层层评选并经省厅认定),全国性教学竞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现场课堂教学形式)获一等奖的,由本人根据荣誉证书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科在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免试调入县城小学工作。免试调入的人数包含在本次选调相应的学科名额之内。

  三、选调名额

  县城小学共选调教师65名,语文31名、数学30名、英语2名、体育1名、计算机1名。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学科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考试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

  (一)公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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