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河池市园林管理处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2)
六、组织面试
由河池市园林管理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由河池市园林管理处组织考察组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待遇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式聘用鉴定合同,大专以下学历待遇1800元/月,大专学历待遇2160元/月,本科学历待遇2250元/月,五险一金由聘用单位交纳。
本公告由河池市园林管理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雪芬
联系电话: 0778-2587268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