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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9名公告(2)

2018-07-30 14:54  |  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20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理论知识(8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 2018年8月13日 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 庄河市高级中学(昌盛街道锦绣大街李屯)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笔试考场需张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认定处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8月14日登陆庄河教育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

  (五)面试(试讲)

  1.确定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庄河教育网发公告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统一提供教材,面试所用教材为庄河市市内中小学、幼儿园现用教材。

  4.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考场需张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认定处理暂行规定》相关内容。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成绩查询:登录庄河市教育网查看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庄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医院为大连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2家医院中随机抽取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在录取时限内(至公示期满)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考察和体检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拿不到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选岗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庄河教育网)。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在此期间不能在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七、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庄河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 话: 0411-89819557

  投诉举报:

  电 话: 0411-89706359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岗等)请留意庄河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3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河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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