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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竹山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遴选公告(10人)

2018-08-07 16:24  |  今日竹山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十堰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规范》(十组通[2015]25号)、《关于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竹机编〔2018〕13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或差额拨款人员中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职位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或差额拨款人员中遴选。遴选职位见《竹山县2018年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公开遴选。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具体条件见《竹山县2018年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对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不得参选转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22日(8:3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竹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县政务中心西头11楼1105室)

  3、报名要求:参加遴选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在今日竹山网公示公告栏下载打印填写《竹山竹山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申请(单位盖章同意),试用期或约定服务已满证明(所在单位出具)、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党员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现场审核相关证明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遴选期间电话号码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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