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德州临邑县民政工作辅助人员招聘公告(36人)
导读:2018山东德州临邑县民政工作辅助人员招聘公告(36人),计划招聘36人,其中岗位-A:18人,岗位-B:18人报名时间:2018年8月11日-8月15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8:00,笔试时间:2018年8月19日下午 14︰00 - 16︰00。
为加强全县基层民政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有效贯彻落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工作辅助人员,充实到县“大救助”工作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民生民政事务办公室。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临邑县常住户口(含夫妻一方或父母一方为临邑常住户口的)。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1日至2000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7、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处分期内的。
5、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7、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6人,其中岗位-A:18人,岗位-B:18人(另附岗位汇总表)。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县级民政部门宣传和贯彻落实民生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