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第一号)(130人)(3)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未达到 1:3 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或视实际情况向海口市人社局报批后才进行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计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和考核
1.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 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 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②笔试内容:医疗专技岗位以“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兼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其它专技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兼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④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⑤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计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2)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
5)执业资格证;
6)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证;
7)住院医师规培证等;
8)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清单(社保局盖章)和劳动合同,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消取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员须达到所划定的及格分数线)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