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第一号)(130人)(4)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 1:2 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应聘人员, 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卫计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②面试内容:医疗专技岗位以医学处理能力+综合素质考察为主;其它专技岗和管理岗以综合素质考察为主。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卫计委和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通知为准。
④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⑤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计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 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考核
(1)时间与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同时公布。
(2)考核方法:
公开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由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主要通过现场审查应聘人员个人资格和业绩材料、听应聘人员做一堂小讲课(病历分析、科研课题汇报等)及专家提问等方式进行综合打分评价。
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
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 须同时具有招聘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表决结果记录在册,未获得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经初审没有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则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卫计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