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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漳州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人公告

2018-09-06 11:10  |  中国海峡人才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福建漳州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人公告已经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6日08:00至2018年9月12日17: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名,其中文职辅警2名,勤务辅警53名。

  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要求详见《东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东山县户籍人员(含入学迁出尚未迁入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性职位适当放宽招聘范围(详见《职位表》) 。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9月6日至2000年9月6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应急处突”特殊勤务辅警职位的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条件、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表》中要求为准;

  5.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夜间值班工作;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职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考察政审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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