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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新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聘司勤人员公告(45人)(2)

2018-09-12 16:54  |  新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取《新田县2018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司勤人员报名登记表》,也可在新田县政府网http://www.xt.gov.cn/下载,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考核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考核和选聘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办理借调手续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选聘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实际操作

  1.实际操作内容:实际操作按驾驶证科目三标准执行。实地驾驶考核满分为100分。

  2.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待定;

  (四)体检和考核

  实际操作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根据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考核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

  本次公开选聘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

  本次选聘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简章事项以本次刊登为准。

  咨询电话: 0746-4725011

  附件:

  2018年新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司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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