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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宣城郎溪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11人)

2018-09-13 09:56  |  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安徽宣城郎溪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11人,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郎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二楼201室)。联系电话:0563-7021560。

  为进一步加强郎溪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改革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及选调有关规定精神,郎溪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务员10名、县委巡察办公务员1名(详见《郎溪县纪委、监委2018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岗位分配由郎溪县纪委、监委根据最终录用人员情况具体安排。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宣城市辖区内(含广德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副科级公务员选调后可以视情况安排副科级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有大局观念。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公告前已被组织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

  5.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加分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分,可以累计加分。

  1.取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加2分。

  2.具有法律、财务、审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的加1分。

  3.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加1分。

  (四)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截至2018年9月11日,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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