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3人)(4)
六、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人员巴中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工资标准为:特警支队2500元/人、其他部门2200元/人(均含个人缴纳五险),试用期按工资标准的80%计发。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市公安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和各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现已经在除巴中市公安局以外的其他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参与此次应聘的,报名前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若被聘用,之前的警务辅助人员劳务年限不连续计算。
(三)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日程安排变化等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实时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827—5338680
附件: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