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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人)

2018-09-19 13:13  |  大庆组织工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黑龙江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人,考试公告于9月17日—9月30日,通过大庆组织工作、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资格审查。10月15日—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2408房间进行资格审查。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咨询电话:0459-4607780 赵丽红 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手机:13903694599,0459-6100167 董大铎 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监督电话:0459-6371959。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大庆市委政策研究室、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数量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7名。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突出。

  2、须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3、纳入行政编制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报考正科级职务人员,要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的经历。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要有2年以上从事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的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到2018年9月30日。

  5、报考正科级职务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9月17日—9月30日,通过大庆组织工作、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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