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重庆长寿区面向期满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018重庆长寿区面向期满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2018-09-19 17:02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重庆长寿区面向期满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时,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上午9:00-10:30时。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4日上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9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42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长寿区2018年服务期满综合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类别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二、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13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截至2018年8月15日,在长寿区服务期满2年和硕士研究生在长寿区服务期满1年、综合考核合格仍然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六)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234  共4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