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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公告(第二批)(41人)

2018-09-20 16:29  |  遵义市新蒲新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贵州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41人,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29日(9:00--16:30)。报名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8楼807会议室(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21号),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联系电话:0851-28657177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政工室,0851-27695034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监督电话:0851-28656928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纪委,0851-28659141新蒲新区纪工委。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规定,结合新区公安工作实际,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4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维护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除05、06岗位外);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5.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2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6.身体条件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每个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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