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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直属学校招聘教师31名公告

2018-09-26 15:02  |  新宾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直属学校招聘教师31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 30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加强新宾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新宾县”)县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人员短缺的局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优化教师结构,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各类人才,切实做到整个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岗、非在岗人员。

  三、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6日(含)至2000年9月26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26日(含)至2000年9月26 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 新宾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有23个岗位,拟招聘31名教师(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规定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 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新宾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地址:新宾县新宾镇青年路23号)。

  报名费用:每人50元。

  2.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需自行登录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贴2寸正版彩色照片,另带同版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5)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面向本县户籍的招考岗位,仅限2018年9月26日前本县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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