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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彭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人)

2018-10-08 11:37  |  成都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四川彭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咨询电话:83879424,报名地点: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彭州分公司(彭州市公安局旁),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10月15日、笔试:公安基础知识,电脑操作,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围绕以上五项进行评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彭州市社会治安力量建设,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护航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彭州分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

  聘用单位:成都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彭州分公司

  工作单位:彭州市公安局

  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性别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对象及报考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3、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4、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年龄计算至2018年10月15日止);

  6、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报名要求的条件;

  7、身高1.70米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特征、无纹身,无精神病史。

  8、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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