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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天府新区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4人)

2018-10-08 11:51  |  成都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四川天府新区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2日。咨询电话:028-86409570

  为进一步加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社会治安力量建设,搞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为天府新区的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成都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34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辅助性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2米(含)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公安、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持有汽车B1(含以上)及摩托车驾驶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文体特长或其他专业技能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6、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7、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主要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工作,完成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任务。

  2、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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