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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安顺市组团赴北京、武汉等省外知名高校专项引聘人才公告(医疗岗)

2018-10-11 17:45  |  安顺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多彩贵州 等您添彩”知名高校专项引才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于10月17日至10月19日、10月24日至10月26日分别赴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西安等六城市开展人才引聘活动。现将引才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市共提供332个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博士需求11个,硕士需求51个,本科需求270个),其中,市直事业单位需求41个,县(区)事业单位需求99个(含全职/合作引进方式1个),企业需求192个。

  各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等条件以《安顺市2018年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为准。

  二、招聘对象

  (一)事业岗位

  1.全国“985、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学历人员;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2.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受“985、211”高校条件限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企业岗位

  1.符合企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等资格条件。

  2.企业岗位限制条件按照企业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岗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12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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