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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省南和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警协管员公告(30人)(3)

2018-10-15 10:43  |  公务员考试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后计入总分。

  (四)体检

  1、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人选)。体检在南和县人民医院三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2018年10月23日

  (五)政审

  2018年10月24日—25日,按照招聘条件中所列条件进行政治审查。体检和政审有不合格的,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2018年10月28日,南和县博远劳务派遣公司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10月29日以后择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

  七、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它事项

  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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