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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委办公厅幼儿园招聘教师3名公告(2)

2018-10-24 10:07  |  四川人事考试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18年12月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18年12月2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8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9年1月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委办公厅于2019年1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符合我省相关加分规定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报考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8年12月7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省委办公厅幼儿园(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9号,联系电话028-8660247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委办公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答辩、才艺技能展示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省委办公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省委办公厅幼儿园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按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⑤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委办公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省委办公厅幼儿园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职业道德与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教育观念及专业技能、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才艺技能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委办公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省委办公厅幼儿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委办公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省委办公厅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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