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230人)
导读:2018黑龙江大庆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30人,每年7月份,市、县卫生计生委(局)公布招聘信息;每年8月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以及体检;每年9月上旬,公示录用结果;每年9月下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2017年第十九次和第六十二次专题会议精神,优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体系建设,自2018年起,我市启动社区卫生人才补充计划,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自2018年起,利用三年时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230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招聘对象为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包括全科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儿科、口腔、康复医学。
(二)招聘单位及方式。招聘单位范围为全市各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领办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按期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由市、县卫生计生委(局)和同级人社局共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岗位需求情况,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县(区)政府为单位,提出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通过面试或考察、体检等方式择优聘用。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企业医院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待企业改制后另行商榷。
(三)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需求计划。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含市属医院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的岗位需求计划,由所在县(区)卫生计生局汇总并报同级县(区)政府审核后,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对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报送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如上一年度未按计划招满人员,可在下一年度招聘计划中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