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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选调监管看护人员公告(10人)(2

2018-10-26 09:33  |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11月1日

  报名地点:科尔沁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科尔沁区政府综合办公楼42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475-8311980,联系人:杨光、王莹

  (二)报名提供材料

  (1)《科尔沁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科尔沁区政府网、科尔沁区纪检监察网下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本人所在页)、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选拔方式

  选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拔人员名单等在科尔沁区政府网、科尔沁区纪检监察网、科尔沁廉政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政审考察

  考察对象按多于拟选调人数3人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政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了解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等方式进行。在政审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有严重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乱纪问题;

  (4)参与犯罪活动或有严重政治经济及其它问题,正在审查尚无结论;

  (5)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私自外出,不坚守工作岗位的;

  (6)个人档案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影响调动的;

  (7)不符合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8)因其它问题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事业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试用

  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情况,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问题并核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试用,考虑到目前机构改革对人事编制的相关要求,确定试用期6个月。由区纪委监委向试用干部所在单位出具借调手续,原单位保证其正常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且不得调整其职务。

  (七)调动

  试用期满时,区纪委监委将结合试用期干部日常表现、工作态度、工作实际和人际交往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将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2018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选调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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