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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厦门市同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20人)

2018-10-26 09:59  |  同安区人民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福建厦门市同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报名地址:厦门市消防支队同安区大队潘涂中队(西柯镇美禾三路666号),咨询电话:0592-7012119 13859965700,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网上报名流程:将报名表、个人简历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xmtaxf@163.com

  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同安区消防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分为战斗员、驾驶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和文书岗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意识。

  2、年龄在18至25周岁(退役军人延至2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如果是厦门本市常住户口须持有《就业失业证》)

  3、身高168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型标准,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不良嗜好、无被使用单位开除或辞退等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

  4、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有运动特长的、有技术专长(如持有B牌或以上驾驶证、取得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车辆维修、水电维修、电脑设计等)的,具有消防工作经历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优先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统一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1、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为2200元(含训练补贴),试用期未满,不发放工资;试用期后签订劳动合同,年薪7万左右含五险一金(另设绩效、量化等考核奖励)。满一年后根据相关的等级评定文件规定,逐年增加工资,并增设职务补贴(执勤中队长助理1500元/月,班长、副班长、驾驶员800元/月);退伍士兵试用期后根据相关规定,退伍士兵试用期后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服役年限套改相应等级工资,除原消防部门专业消防员外,其他军(警)种退伍士兵折半套级。考核合格后,工龄1年,每月工龄补贴200元。

  2、为每人购买保值40万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3、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休假8天。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7天结婚假期、护理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正常探亲假的往返车、船费单位予以报销;探亲假期发放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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