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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葫芦岛市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公告(145人)

2018-10-26 11:26  |  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辽宁葫芦岛市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145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2日,11月5日-9日。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公安局一楼公安信访大厅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我市公安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5名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葫芦岛市公安局辅警岗位145个,其中:勤务辅警60名,限男性;文职辅警85名,不限性别。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三)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业作斗争;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户籍所在地为葫芦岛市(含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杨家杖子开发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出生);

  (七)身心健康,身体匀称,报考勤务辅警人员身高要达到170cm以上;

  (八)五官端正,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违法或者治安违法行为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以及被立案侦查尚无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有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给予总成绩加分待遇: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计算机二级证书的加2分,有计算机三级证书的加5分,有计算机四级证书的加10分。

  (三)有驾驶证的加1分。

  (四)有格斗散打特长,在市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2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3分,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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