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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2018-11-07 10:07  |  平桂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8832801。招聘咨询电话: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 0774-8832801

  为有效加强平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下发的辅警管理相关规定,经过平桂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1.文职辅警3人,限女性。

  2.勤务辅警17人,限男性。

  二、薪酬待遇

  1.基本工资: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630.4元(含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随缴费基数增加而相应增加,并由聘用单位统一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负担并每月拨入平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发30元工资。

  3.岗位津贴:根据交通管理岗位工作实际,每月发放岗位津贴100元。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后,如无法安排补休的发给加班补贴。

  5.每年为辅警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7.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8.年终绩效奖及伙食补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公安事业,为人正直,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二) 文职辅警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四)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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