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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宿州市中共砀山县纪委、县监察委选调公务员公告(10人)

2018-11-14 10:24  |  砀山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安徽宿州市中共砀山县纪委、县监察委选调公务员10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砀山县政务中心八楼827室(联系电话:0557-8095332)。笔试科目:公共写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加强砀山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机构及县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监督执纪队伍力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纪委、县监察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公务员10名,不限专业,由县纪委、县监察委统一调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单位(含中央、省、市属驻县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公告前已经被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实绩突出,遵纪守法,群众认可,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三)乡镇公务员为2014年12月之前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县直单位为2017年12月之前批准录用的公务员。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一)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3)填写《砀山县纪委、县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登录砀山县纪检监察网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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