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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锡林郭勒太仆寺旗招募警务辅助人员简章(35人)(4)

2018-11-14 16:27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八)签订劳动合同

  1、经公示后确定招募的人员,由太仆寺旗公安局与其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新招募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招募资格。

  2、试用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构成。试用期满后,按照《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层级。以后,按规定办理层级晋升手续。

  具体标准如下:

  1、基本工资:参照太仆寺旗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确定,2018年为每月2750元。

  2、层级工资:按照公安部统一规定的九层层级划分,层级工资标准为100-900元。试用期人员不享受层级工资。

  (二)社会保险

  警务辅助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由旗财政保障,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募工作公开、透明。

  (二)公开招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募资格;对不符合招募条件、违反规定的已招募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太仆寺旗公安局2018年招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太仆寺旗公安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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