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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49人)(2)

2018-11-19 09:43  |  温州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报名地点:

  交警支队辅警岗位:金桥路1号交警支队一楼

  其他辅警岗位:金桥路2号温州市公安局一楼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者到现场报名或确认报考资格时,需携带纸质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书(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温州市公安局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

  (三)考试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简化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有一项不达标者,不能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文职类岗位加试写作类内容。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温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由市财政保障,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等确定不同薪酬,交警文职辅警年薪一般6万左右,勤务辅警8万左右,其他单位辅警一般6万以上。

  五、其他事项

  1.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计划表.doc

  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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