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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盐城市亭湖区监委选调公告(6人)(2)

2018-11-19 13:11  |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程序及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到亭湖区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报名(亭湖区行政中心1141室,联系电话:89881141)。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填写《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盐城市亭湖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01职位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从事文秘或宣传工作5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年)的证明材料,02职位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或司法工作3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年)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登记表请到《亭湖廉政网》(http://www.ycthlzw.gov.cn)下载。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笔试职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2、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3、考察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选调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查阅其个人档案,对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结果、党员身份等进行全面审核,考察合格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4、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亭湖廉政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亭湖区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盐城市亭湖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盐城市亭湖区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盐城市亭湖区纪委办公室

  盐城市亭湖区监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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