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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选调和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1人)(4)

2018-11-22 10:00  |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文写作加试、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和招聘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选调或招聘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依行测成绩排列。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按照上述原则进行。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和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和招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单位及时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不称职者回原单位工作。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选调到机关和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由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个人素质能力特点和专业特长,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新选调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在报名后原单位予以职级提拔的,不予承认。

  附件1:职位表(行政、事业)

  附件2:十二类专业目录

  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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