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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洛阳市洛宁县纪委派驻机构选调公告(28人)(2)

2018-11-27 10:01  |  洛宁县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洛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206室)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1.5,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范围为《党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宪法》、《监察法》和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洛宁》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洛宁》网站发布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洛宁》网站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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