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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毕节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跟班培养人员遴选公告(10人)(4)

2018-11-27 10:10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的岗位,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本次《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的拟跟班培养人选。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拟跟班培养人选后,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七星关区纪检监察网、“微七星关”“七星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者反映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跟班培养的,按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八)培养考核

  培养方式为跟班实践锻炼,时间为3个月,主要培养跟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跟班培养期间实行考核制,跟班培养结束后,对表现良好、能胜任工作,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拟选调到区纪委区监委(含委机关、派驻机构)或区委巡察办工作(办理调入手续后,执行区纪委区监委或区委巡察办有关待遇);不能胜任工作或经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涉及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政策决定性事项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遴选调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阶段工作。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六、工作要求

  1.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做好有关信息发布、结果公布、公示等重点环节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坚决做好遴选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经遴选调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在遴选过程中,各项遴选信息(如减少遴选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区人民政府网、区纪检监察网以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联系电话:

  0857—8345726(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

  0857—8231391(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0857—8947782(区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

  0857—8345268(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

  1.2018年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遴选跟班培养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8年七星关区纪委区监委遴选跟班培养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历年年度考核证明

  4.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监委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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