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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湘西州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公告(35人)

2018-12-04 10:38  |  龙山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执行:4分50秒内完成1000米跑为合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与考核(一)考试1、笔试(100分):

  笔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若招聘计划数与体能合格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研究,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消减招聘计划。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相关政策。笔试后以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高低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围。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时在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2、面试(100分):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是考察报考对象需具备的相关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 +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递补。若体检对象末位出现考试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指定医院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核重点考核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思想作风等。考察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信息发布网站公示预录人员名单。

  七、人员管理及待遇(一)人员管理。拟聘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城管执法辅助岗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人员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1280元;2、聘用后待遇:按县财政核拨标准3.5万元/人、年,含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3、加班误餐费: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按实计发加班工资。

  八、注意事项报名资格审定情况、各步骤的通知事项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九、招聘组织本次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工作,由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和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0743-6230575 城管执法局0743-6222210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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