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文山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49人)(2)
3. 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能够胜
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 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经过培训,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下列情形不得参加招聘
1.文山州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期内,执业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8万元,执业助理医师不低于每人每年7万元。
五、服务期满安置
服务期满主要采取续聘、直接聘用、定向考核招聘等方式进行安置,对招聘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如果受单位编制数和岗位职数限制的,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先聘用,逐步自然消化。
(一)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直接续聘为特岗全科医生,鼓励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二)直接聘用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有 1 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直接聘用为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的编制内工作人员。
(三)定向考核招聘为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服务期
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但未达直接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后,如本人申请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定向招聘为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工作人员。
(四)定向招聘为县级医疗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县级医疗机构应统筹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特岗全科医生。
(五)考核招聘方式回原单位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辞职后应聘为特岗全科医生的,服务期满后,在上级下达给县的事业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可通过定向考核招聘方式回原单位工作,工龄和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六、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方式招聘,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程序。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百分制,占笔试综合成绩的60%)和相关专业知识(百分制,占笔试综合成绩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