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文山州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49人)(4)
(九)岗位培训。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卫办科教〔2007〕48号)和《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国中医药发〔2007〕21号)要求,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
八、纪律要求和有关规定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复审、笔试、体检、选岗、签订合同、岗位培训及其它事项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由于应聘人员电话不通、通讯号码更换而不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聘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分数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按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成绩的先后顺序、分数高低依次确定选岗顺序和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员;若仍然无法确定选岗顺序或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员,须进行加试。
(五)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工作由文山州卫计委组织实施,文山州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文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计委纪检组(电话:0876—2124559)全程监督。
(七)本通告由文山州卫计委负责相关政策解释(电话:0876—2195746)。
附件:
关于印发《文山州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