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0
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8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事务助理公告(10人)(3)

2018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事务助理公告(10人)(3)

2018-12-05 14:34  |  红杰人力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政审

  综合面试成绩前 10 名进入政审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 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录用的人员将在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和红杰人力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 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过后,工资为2800元/月(基本工资2500+绩效300),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根据考核情况适当发放绩效奖金有加班补助。

  五、工作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后王南街88号)

  六、注意事项

  (一) 按招聘岗位数 1:1 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面试成绩同分的,按优先条件和笔试成绩先后顺序,高分者录取。

  (二)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 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电话:0351-5686108/8206717/2773828 /15525487788(微信同步)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