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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红河州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30人)

2018-12-07 17:07  |  红河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云南红河州公安局招聘辅警30人,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8∶30-17∶30,逾期报名无效。地点:红河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蒙自市振兴路)。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3日9时,地点: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侦查楼(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长线)。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因工作需要,红河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为红河州公安局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主要从事留置监管看护工作。

  本次招聘共30人,其中,男性:24人;女性6人。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工资及社会保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按每人每月3800元经费标准核定和保障。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限红河州户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至2000年12月之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男性身高须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58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8∶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地点:红河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蒙自市振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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