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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公告(面向全国)(67人)(4)

2018-12-11 18:04  |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官方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线索清晰、真实署名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到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报考人员报名后,原工作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七、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二)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选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nydi.gov.cn/)、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ny.hrss.gov.cn/)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093048038(正常上班时间)

  选调咨询电话:0377-63398276

  附件:

  河南省南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阳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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