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汕尾市招聘卫计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公告(379人)(2)
应聘者须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招聘现场提交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
㈢ 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
1、南昌大学江西医学院在12月24日下午2:30进行;
2、江西赣南医学院在12月26日下午2:30进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
经确定为入围对象的考生,应届毕业生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签订《协议书》。
㈣ 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汕尾市人社局及汕尾人才网等网站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㈠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市直单位的由市卫计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核准办理入职手续;各县(市、区)的由县(市、区)人社、卫计部门按规定办理。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㈡ 逾期未能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㈢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660-381209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办公室:0660-3371376。
附件: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