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济宁煤炭安全稽查支队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2)
五、面试
结合招聘工作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济宁市煤炭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济宁市煤炭局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八、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九、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公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济宁市煤炭局网站(http://mtj.jining.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5、济宁市煤炭局咨询电话:0537-315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