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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2人)

2018-12-20 17:54  |  眉山市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名,报名时间:2018年12 月19日9时至2018 年12月27日17时,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彭山区公安分局四楼政治处,联系电话:37620958;13990358707。笔试时间为2018 年12月29日,主要内容为文化基础、时事、法律。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管控力度,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强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警务辅助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文职辅警,名额2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

  2、文秘及宣传,文职辅警,名额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名女性,18-35周岁,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后勤,文职辅警,名额2名,女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8-32周岁,有后勤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4、勤务岗位,勤务辅警,24名,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人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公安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男性,18-32周岁,学历或专业条件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律类、外语类相关专业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已就业或未就业人员均可报考(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公安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学历)。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须出具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3、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肢体健全,女性身高要求158cm、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体重原则上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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