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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焦作市修武县纪委监察委机关人员选调公告(15人)(2)

2019-01-04 09:35  |  修武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修武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5.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选调职位。

  (二)面试

  本次选调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持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面试。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只选择排名靠前的1人进入考察。

  考察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按照考察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到县纪委监察委机关的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监察委综合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特长和试用期表现,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新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192082 0391—7188212

  附件:

  修武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修武县委组织部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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