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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哈尔滨市呼兰区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治安维护协管员公告(50人)

2019-01-09 17:49  |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哈尔滨市呼兰区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治安维护协管员50人,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9日,报名地点: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西侧劳动监察二楼(公园路20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2日在报名地点领取。联系电话:15545109045。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呼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呼兰区公安分局面向呼兰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拟招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治安维护员50人(详见呼兰区政府网站http://www.hulan.gov.cn/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告,并自行下载填写求职登记表)。

  一、岗位人员

  1、校园看护岗位:10人。

  2、治安巡逻岗位:40人。

  3、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呼兰区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1、校园看护岗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治安巡逻岗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双眼矫正(戴眼镜)视力5.0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无前科劣迹;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出示毕业证原件)、具备车辆驾驶技能(B证以上,含B证)者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治安维护协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参加养老保险身份为自由人,如果是统筹缴纳身份,需要统筹缴纳所在单位出示停岗停薪证明函;

  7、因利民开发区及“六街一镇”整体托管给哈尔滨新区,按照职能划分应当由哈尔滨新区(松北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退役士兵不在招聘范围内。

  8、其他不适宜从事治安维护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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