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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骋公告

2019-01-11 10:26  |  事业单位招聘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骋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803办公室,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5名(适合男性)。

  条件:本科以上文凭,35岁以下,专业不限,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交通工具和基础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的形式,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803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整个面试过程应试人员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兴宁区住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核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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