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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永春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2)

2019-01-22 13:55  |  永春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能测试。监察委留置看护辅警需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院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淘汰。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政审

  由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录用。

  (六)确定人选

  考察政审后,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优先录用下列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yc.gov.cn)和永春县公安信息网(公安内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1、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聘用期间,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2、对出现职位空缺的,可由永春县公安局在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调剂补录。

  本通告由永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永春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永春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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