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四川芦山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9人)(3)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4月20日前结束。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考核工作由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4月30日前结束。
七、公示
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芦山县人民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芦山县人民医院和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县内调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经批准不能辞聘或申请调出县外。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将有关事宜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6525924、 18123361667
监督电话:中共芦山县纪委监察委:0835-6523024
附件:
2019年上半年芦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2019年上半年芦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019年上半年芦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xls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