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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普洱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9名公告(2)

2019-03-01 09:58  |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英语1人(英语相近及相关专业);

  地理1人(地理科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美术1人(美术相近及相关专业)

  四、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 网络报名

  (1)请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市第一中学的报名邮箱,经学校初审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邮箱为:普洱市第一中学(pesdyzx@126.com),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

  (3)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者,经学校初审后,由学校通知相关应聘者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参加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举行的招聘会,按招聘程序进入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

  2. 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14日(周四)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

  (2)由学校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3)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

  (二)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017年、2018年毕业生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先由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2019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和试讲,待正式毕业后,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审核先由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三)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为主的方法进行。

  (二)时间和地点:2019年3月14日(周四)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

  (三)招聘程序: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先进行专业技术笔试(30分钟),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及试讲(15分钟);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内容由专家考核小组指定。

  (四)面试及试讲结束后,由专家考核小组确定人选,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 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第一中学 0879—2122932

  高老师 18187925006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普洱市第一中学网(http://www.pesdyzx.com)

  (四)其他要求

  1.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 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 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 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试讲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 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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